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为迎接2015年度在我市开展的土地例行督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例行督察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2015年土地督察通知书》(沈通〔2015〕4号)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瓦房店市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2015年度在我市开展的土地例行督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例行督察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2015年土地督察通知书》(沈通〔2015〕4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本着“优化用地环境,保障科学发展”的原则,按照“自查清理、整改提高、全面规范”的工作思路,以消除违法用地、规范土地管理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开展整改,确保全市土地例行督察顺利完成。
二、总体目标
集中时间对我市2013至2014年度土地调控政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履行,农用地转用、征收报件资料,土地供应档案资料,违法用地查处,征地补偿程序、资料,新增建设用地批前、批中和批后监管,土地出让金收取等方面按照要求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规范。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土地例行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顺东 市长
副组长:马利民 副市长
成 员:王大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韩振波 市政府办副主任
韩思峰 市发改局副局长
任邦鸿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高祥民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于世江 市农发局副局长
孙维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曹玉斌 市交通局副局长
林景义 市林水局副局长
王彦国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大勇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研究、部署、协调和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国土资源局是本次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主要部门,负责我市2013至2014年度土地管理及土地利用的各个方面,重点负责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土地违法案件立案调查,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并限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及时移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向监察机关提出对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移送案件,对自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耕地保护方面
1.自查耕地保护情况,重点自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签订情况。
2.自查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重点自查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基本农田非粮化情况,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情况等。
(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面
1.自查农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情况,逐卷核定报件内容的一致性、报件材料的完备性、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征收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履行情况,重点自查包括报件中现状图、规划图与相应地图的一致性。
2.自查各类重大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及收储补偿工作的实施情况,重点自查补偿资金的落实情况,做好台账等有关工作。
3.自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批准临时用地情况,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
(三)土地利用管理方面
1.自查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情况,重点对违反国家供地政策,低价出让、向低密度住宅和限制、禁止供地项目供地情况进行核查。
2.自查土地出让档案资料的齐备、完整、规范性,确保农用土地征收(转用)批文、出让方案、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在时间、程序上前后衔接。
3.自查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要件的齐备性和程序的规范性。要件必须包括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产权证、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有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4.检查土地使用权划拨要件的齐备性和程序的规范性。要件必须包括申请书、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增建设用地的还应有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文件。
5.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土地批而未供情况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情况。
(四)地籍管理方面
1.自查土地权属确认件办理情况,核查宗地权属审查认定、权属来源依据等。
2.自查土地登记、变更登记办理情况,重点检查变更登记中的转让、用途变更、产权分割登记情况,按照登记“五不准”的原则进行自查,对存在的要件及问题及时补充、整改完善。
3.自查土地抵押登记件办理情况,重点对抵押登记土地范围、抵押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真伪与期限、抵押金额、抵押权人等进行核查。
4.自查储备土地抵押融资情况。
(五)执法监察方面
1.整理汇总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图件、档案等资料。
2.积极做好2013年市变更调查与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衔接工作,提前介入,提前核查整改。
3.整理完善2013至2014年形成的国土资源信访材料、档案。
五、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国土资源局召开内部专题会议、动员会,对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由发改、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住建、规划、林业、交通、农业、水利和海洋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部署有关工作,按照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和监督检查。
2.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自查整改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明确工作要求和各自工作职责,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3.制定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具体工作。
(二)自查整改完善阶段
1.根据任务和职责分工,全面认真整理涉及土地报批、土地供应、土地利用、补充耕地、土地执法等土地管理与利用方面的台账、卷宗、档案、图件及土地管理有关法规、规章、相关规范文件。
2.采取“边自查、边整改、边处理”的方法,全面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完善到位。
3.针对核查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完善耕地保护、土地征用、工业项目用地管理、土地执法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形成管控措施严格、运作程序规范、执法监察到位的长效机制,使土地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单位和有关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中之重来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自查、整改落实到位。
(二)对照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整改
土地例行督察作为国土资源的一项重点工作,对自查工作遇到的棘手问题,要及时向自查整改领导小组报告,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有序推进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开展。
(三)协调联动,加强沟通,强化配合
此次土地例行督察范围涵盖土地报批、供应、利用、补耕、征收、执法等土地管理和开发利用的各个方面,市国土资源局和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加强联系、紧密配合,团结协作、互相补台,积极提前做好例行督察自查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例行督察工作任务。
推荐访问: 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