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3年)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3)的通知》(桂发﹝2015﹞17号)精神,为推进我市教育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防城港市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的通知》(桂发﹝2015﹞17号)精神,为推进我市教育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打造广西“两个建成”先行区宏伟目标提供优质人力资源和强大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构建系统完备、管理科学、多元参与、开放有序、高效公平的现代教育体制机制,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法治化轨道。到2018年,4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各级各类教育有机衔接,形成各类教育主体各司其责、协同推进改革发展的“管办评”制度新体系;形成促进内涵发展和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共赢的开放联动的教育发展新局面;实现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1.完善依法治教的教育治理体系。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教育重大决策机制。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完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深入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推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和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建立健全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风险防范体系,借助保险等机制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推进建设5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2.加快学校内部治理步伐。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健全民办教育机构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2017年,中小学章程建设完成率达100%。坚持和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完善校内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学校每学期召开1次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
3.建立教育公平的资源配置机制。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优先保障财政教育支出。建立健全教育用地保障机制,制定《防城港市中小学学校布局规划》,把新增学校建设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捐资、出资办学优惠政策。
4.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体系。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强化督学队伍管理,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按照督导工作规章,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
5.规范开展教育评价工作。制定出台《防城港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方案》,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引入第三方教育评价机制,严格参与教育评价的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的资质认证,切实保证教育评价质量。
(二)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1.加强学生品德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利用我市丰富的边境、民族、海洋等地方文化特色资源,构建以学校为龙头、家庭为基础、社会为依托的三位一体学生德育教育网络。以有理想、有道德、感恩关爱为主旨,形成学生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全市建立乡村少年宫20个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0个以上,法制教育基地5个以上。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监测评价机制,提高体育教学水平。开展“一校一品”体育和艺术特色活动,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将足球纳入体育课程教学体系,每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足球联赛,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市学生球类或田径运动会。将书法、国学教育引入课堂,鼓励学校开设古筝、独弦琴等具有民族、边境特色的地方艺术课程,建立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机制,每两年举办一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
3.全面推进语言文字教育。继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在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市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和书法大赛活动。
(三)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1.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试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本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中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就读。落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制度。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2.完善考试招生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市、县(市、区)招生办和学校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加强招生考试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促进学前教育多元化发展。
1.着力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完成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乡镇中心幼儿园建成率达100%。促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带动新建幼儿园、农村幼儿园和薄弱幼儿园发展。制定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普惠性幼儿园。切实抓好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幼儿园建设与开发项目要实现“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鼓励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按布局规划建设集团化普惠性幼儿园;充分利用教育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举办农村普惠性幼儿园。切实抓好奖补激励工作,建立健全进入和退出机制,确保办园质量。
2.完善学前教育监管机制。开展幼儿园定级评估,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安全、收费、卫生保健方面的监督指导,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按照“规范一批、整合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无证办园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完全不适合办园的,坚决取缔。至2020年,消除无证办园现象,幼儿园持证率达100%。
(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优化学校布局,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全市教育布局规划,完善城区学校网点布局,建设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消除攻坚、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三大计划,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平均班额控制在国家规定班额以内。
2.探索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推进学区化办学改革,统筹推进学区内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学生活动、教学改革、质量评价等工作。
3.规范办学行为。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推进特殊教育示范校建设。建设完善市特殊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提高特教师资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将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建为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开设残疾儿童特教班。
(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1.扩大、优化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市北部湾高中建设,完成市高级中学、上思中学、东兴中学等重点学校的扩建工程,推进防城中学创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2.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立足地域特点、文化传统、学生发展要求与教学现状,推进新型综合高中和特色高中建设,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合,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机会和资源。
3.大力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强教育质量评估与监管,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适应高考改革要求,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2020年,全市本科上线率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七)构建现代职业教育新体系。
1.全面实施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建成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新校区,建立防城港市职业教育集团。实施市理工职业学校管理提升工程,创建面向东盟开放的国际职业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达到4:6比例;建成8个市级示范性实训基地。
2.突破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瓶颈。建立全市统筹的中职招生制度,落实初中学校送生责任,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改革办学模式,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技能型人才成长“立交桥”。对获得学历证书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中、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对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以技能培养为重点,推进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模式,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要加强与生产、服务企业单位合作,根据职业岗位的需要,实行“订单培养”,为学生实习、实践、就业开辟渠道。积极开展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实现实习和顶岗实习常态化。
(八)提升高等教育特色化上水平。
1.积极推进特色本科院校建设。加快推进广西财经学院防城港校区防城港学院二期工程建设,增设与我市产业相匹配的海洋、海事、水产等特色学科,将该学院建设成为本科学院。
2.兴办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科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引进广西民族大学等区内外高等院校进驻我市,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组织开展师德宣讲活动。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建立把师德表现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进修深造、评优奖励等相挂钩的长效机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2.建立健全教师补充机制。落实每2-3年一次的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核定机制。盘活编制存量,清理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行为。在重新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调剂安排相应的教职工编制用于新建扩建学校(含幼儿园),及时补足配齐教师。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每年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教师,生师比达到自治区标准。建立“双师型”教师信息资源库,利用“非实名制”政策自主聘请能工巧匠担任兼职专业教师,充实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名师引进工程。
3.稳定、增强农村教师队伍。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优先充实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加强农村全科教师培养力度,满足教学点和紧缺学科教师需要。对农村教师特别是教学点教师在工资待遇、公开招聘、职务评聘、培训培养、周转房(公租房)安置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
4.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建成市教师培训中心。通过开办“名师讲坛”,邀请区内外教育名师名家到我市开展讲、听、评课活动;每年组织高中骨干教师到教育先进校区进行集中培训;与师范院校合作,通过“换教”的方式,每年选派一批教师到师范院校培训。建立导师制、师徒制、轮岗制的年青教师成长培养制度。
5.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名校长培训工程,每年至少选派两批校长到先进校区进行集中培训,促进校长教育教学领导力的提升。规范校长任职资格制度,试行校长职级制改革。鼓励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定期组织到市外招聘优秀校长。
6.完善教师激励机制。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奖励性机制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4〕7号)和《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办发〔2014〕10号)精神,支持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开展社会服务取得合法收入,经财政、人社部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式,在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增设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继续实施全市教学点的教师岗位补助计划。
(十)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1.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三通两平台建设,村小学和教学点100%配备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和农村学校网络多媒体教室实施全覆盖。深入组织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每学科培育3-5名全市知名骨干教师。建立市抓重点,县(市、区)保全员,学校重应用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体系。
2.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开展市、县、校三级信息技术能力专项培训,建立一校一名信息技术专业服务人员,教师应用优质数字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达80%以上。将学生、学籍管理教师、学校资产等基本信息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保障学校信息技术设备购置、运行与维护、教学软件购买及应用等经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协同抓,落实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
(二)建立考评机制。
各县(市、区)要制订综合改革方案,落实教育改革任务,并建立健全教育改革督查制度和考评机制,将改革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评体系,重点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落实教育财政投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等主要指标和任务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
(三)保障经费投入。
进一步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明确各级财政教育投入责任,强化市本级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投入及县级财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投入责任。要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免收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规定落实公益性教育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完善金融政策,支持各金融机构积极运用信用贷款等多种贷款方式支持学校建设。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以贴息、奖补等方式,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融资贷款。激发和增加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的活力,引导社会、企业、资本投入教育。坚持勤俭办教育方针,管好用好教育资金。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广泛动员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支持参与教育改革发展,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凝聚教育改革发展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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