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合浦县司法局开展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开展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执法素质、纪律作风水平和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访、三服务、三解决”活动,通过学习动员、讨论整改、建章立制、完善总结四个环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切实解决司法行政队伍在思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严格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的目标,使全县司法行政干警以新的作风、新的形象积极投身于今后的工作之中。
二、整顿重点和目标
一是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解决宗旨意识不强,工作热情、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落实不力,只求过得去、不求做得好等问题;解决因循守旧、按部就班、缺乏创新、萎靡不振、得过且过、消极应付、无所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弘扬昂扬向上、知难而进、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和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
二是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解决弄虚作假、只图虚名、作表面文章,说得多、做得少,工作不落实等问题;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衙门”作风;解决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等效率不高或执法态度粗暴等问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是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杜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违法乱纪行为;整改违反车改纪律、禁酒令、禁烟令以及为子女大操大办婚宴等问题;整改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等问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以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活动从7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分学习动员、查摆问题、集中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阶段(7月1日至31日)
一是召开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专题集体研究,认真分析当前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搞好宣传发动。同时,定期组织违法违纪案例剖析讲评,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形成人心思进、令行禁止的良好氛围,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心理层面形成“高压线”、“防护网”,切实筑牢“不敢违、不愿违、不能违、不必违”的思想防线。二是组织学习。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查摆问题阶段(8月1日至31日)
一是根据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履职和队伍现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列出详细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日程表,按照“不回避、不拖延、不放纵、不遗留”的原则,认真整改到位。建立健全诫勉谈话、领导包片督查、整治的督促整改机制。二是采取过硬措施,重点抓好督促检查、案件查办和惩处等工作,确保各项禁令条规的落实。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统一部署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工作,适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加大社区矫正、公证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违纪(法)必究”和“谁主管、谁办案、谁负责”原则,明确办案主体和责任,严防出现有案不查、敷衍塞责、欺瞒包庇、查处不到位等现象发生。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通道,尽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集中整改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一是围绕思想纪律作风整顿的具体要求,集中进行讨论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行对照整改;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履职尽责做表率、真抓实干出成效、凝心聚力促团结等方面查找不足;全体干警在严格守纪、爱岗敬业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深入剖析查根源。将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摆出的问题,逐项逐条进行梳理、分类、反馈,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干警要对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条进行深刻剖析,切实找准问题的根源、症结,对症下药,明确改进方向。
三是落实整改措施。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达标时限,并在公示栏张贴公示,接受监督。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思想教育、正风肃纪等方面进行整改,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围绕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方面进行整改。
四是建立公开承诺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下发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征求群众意见,收集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要在法律框架和职责范围内向广大人民群众作出承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限时办结;做到“有警必出”、“首接处置”、“依法处警”,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
4.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针对教育整顿活动中发现的队伍建设与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和干部队伍管理,严密防范干部违法违纪,形成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司法所长、机关二层股室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股,政工股长陆梁桂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司法所,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率先查摆,注重督查,起好带头作用。
2.严密组织,狠抓落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查摆整改工作要在“准”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既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开展横向帮教和纵向指导。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轻重缓急,逐项解决,让群众看到成效,让干部职工受到警示。
3.广辟渠道,接受监督。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纪律作风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的标准,广辟监督渠道,创新监督举措,将“从严治警”各项措施置于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做好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公开和管理工作。公布窗口服务单位责任人及投诉电话。认真受理、查实、处理、回复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健全和落实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基层群众为监督员,适时组织“开门评警”活动。对重大治警行动的开展、各类警风行风评议活动,及时邀请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一起跟进,形成多方监督的治理格局。
4.统筹兼顾,促进工作。正确处理好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与司法行政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专项活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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