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监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一、成员区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编办、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工商局、区安监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制度】唐山市丰润区网格化监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全文),供大家参考。
网格化监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
区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编办、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工商局、区安监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政府金融办、区供电公司、唐山供电公司丰润客服分中心,以及与议题相关的其它部门。
二、职责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计划、责任目标;
(三)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四)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
(五)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
(六)其他需要在联席会议讨论、解决的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区环保分局局长、副局长担任。
三、会议组织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环境保护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召开时间。
(二)联席会议由区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召集。特殊情况下,主管副区长可委托或授权主管副秘书长或区环保分局局长召集召开。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编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
四、有关要求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并负责监督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日常工作中要与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收集各相关单位涉及环保内容的工作情况,编发工作简报,对联席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二)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落实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明确一名主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所承担的环保任务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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