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动摇,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习总书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汇报】清城区环境保护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动摇,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教育预防惩处并举,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力度,取得了环保工作和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进步,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清城区环保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
清城区环保局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力促进了环保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我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4份,停产整治企业1家。
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3宗,无行政复议和败诉案件,无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通过投诉电话和12345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2017件,信访部门交办、市环保局转办、行风热线转办等案件数宗,结案率100%,全年无赴京上访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
根据《环境信息公开(试行)》,我局依法信息公开法规文件、重大决策、行政处罚案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等。
我局完成行政审批业务580宗(清远市环保局委托业务)及委托区政务办审批业务507宗,严格履行了环评把关。根据法定职责和上级要求,从2016年1月至年底,我局共进行环评审批277宗,完成建设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项目121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申证、年审和变更584宗,发放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104个,其他审批事项1宗。
二、依法行政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在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求真务实优良作风,注重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成立了行政执法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对执法工作实施有效监督。二是完善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全区环保专项行动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法制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三是实行主管领导包案制度。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和信访案件实行主管领导包案,明确承办人员,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执法工作的时效和质量。四是完善了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并落实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办法》等监督考核制度,并把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环境信访工作纳入执法考评,对在环境执法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及信访工作中负有过错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二)树立大环保观念,广泛开展环保宣传,积极推动全民环保
为全面推动环保工作,我们坚持走群众路线,大力开展群众性环保宣教活动,通过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为环保执法创建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法制环境。
(三)重视培训教育,努力打造高素质的环保执法队伍
始终坚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境执法队伍作为提高执法效能的治本之策,通过经常性普法教育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绩效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自觉把“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主题教育活动和“依法行政理念教育”活动贯穿到具体执法活动中,通过认真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效能。
1.坚持从严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群众诉求以及清城区工业企业状况,2016年我局把执法重点放在工业企业非法排污、餐饮业油烟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等违法问题上,着力从三个方面加强执法: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对企业日常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和排污费征收由环境监察分局及各街镇环保部门按照行政区划管理。同时,通过环保投诉电话和清城区政府网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实施社会监管,这些措施的实施,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管控作用。二是严格依法查处。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我们都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充分发挥法律在环保工作中的作用。三是适时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
2.坚持准入条件,严格环保审批。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及审批过程中,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履行“七项承诺”,落实“四个不批”。
一是服务在前,认真把好项目准入关。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定,以环评管理制度为抓手,积极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努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把好项目的初审关。在企业咨询阶段,要求企业将拟选地址、经营规模等一并上报,把一些不符合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建设项目拒之门外。认真把好建设项目选址关,环保窗口接到选址勘察申请,马上组织窗口人员进行拟选址现场踏查,及时掌握项目信息,根据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提出选址环保初步意见。二是严字当头,认真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关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和分级审批制度进行项目审批,做到不越权审批、不拆分项目、不降低环评等级。环评文件送到后做到及时办理,办理过程规范高效,对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三是实事求是,认真把好项目竣工验收关。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认真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积极主动服务企业,提前介入,指导企业,完善环保手续,降低环境风险。进一步规范验收工作程序,全面规范 “三同时”验收程序和全面提高效率。四是认真按时,做好排污许可工作。认真做好排污许可工作,对申报资料做到认真审核,按时办结。
3.坚持依法办事,灵活处理信访问题。面对群众的投诉问题,我局始终秉承依法行政的理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决群众诉求,如遇到法律未授权我局职能的诉求,我局以组织协调的方式进行调解,如:我局在接到不属于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的施工地夜间超时施工问题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规定建筑施工时间是对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地,因此,法律未授权我局对该问题进行处理,面对这种情况,我局通过组织对建筑施工工地的负责人的方式进行调解,有效解决的了群众反映的问题。
4.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做好环境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环保执法的目的,在于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因此,我们把排查化解环境矛盾纠纷纳入各执法单位岗位责任目标。确保对环境违法行为和矛盾纠纷苗头做到及时发现,充分介入,妥善解决,努力减小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对重大环境信访问题和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列局周报督办。
5.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平衡,严格程序,文明执法。在执法活动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在依法查处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同时,充分尊重其享有的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复议及诉讼的权利。
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环境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力度不够,培训渠道和培训手段单一,部分执法人员重工作,轻学习,与现阶段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二)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和棘手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三)由于环保执法无强制手段和措施,致使环保执法难以“立竿见影”。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投诉逐年增多,尽管有些是轻微的违法行为,但当事人不纠正,环保执法人员就不能当场采取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
(四)技术力量保障不足。科技进步使得企业生产工艺越来越专业,对环境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环境执法成本提高;基层环保部门编制小,经费少,监测、执法、信息、宣教、监察能力建设滞后,缺乏必要的人才和应急监测装备。因此,监管能力和取证手段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环境管理和执法的需要。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自觉以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融入环保执法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处罚与教育和谐统一,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好保护环境的职责。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着眼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与党的方针和国家政策保持一致。二是依靠社会力量抓落实。保护环境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动员和依靠各方面的力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依靠人大的支持,全面推进环保工作。三是加强工作研究。认真学习和研究环保法律、法规,尤其是新政策、新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积极开展工作研究,重视在实践中研究总结环境执法工作的经验和规律,努力把感性认识转化为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重视剖析和研究问题,努力在解决疑难问题和突出矛盾上下功夫。四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宣教活动,通过学习指导、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方式,不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五是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主动加强与工商、银行、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下功夫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执法中的棘手问题,通过解决问题,积累工作经验,提高执法效能。六是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和谐社会的观念贯彻落实到工作中,按照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建设的要求,积极转变行政观念,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狠抓责任落实,把我局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推荐访问: 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