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我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弥补我区消防站点不足的现状,实现有效处置初期火灾的目标,全面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邯郸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微型消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丛台区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我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弥补我区消防站点不足的现状,实现有效处置初期火灾的目标,全面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邯郸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需在各(村)社区、重点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有效提高城乡(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现就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如下:
一、充分认识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现有消防站布局较为稀疏的现状已不能满足城乡(村)社区初起火灾的扑救要求,为达到火灾事故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的目标,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城乡(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微型消防站建设是解决消防站点不足的有效途径,是引导和规范志愿消防队建设的有力举措。通过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能够有效提高我区企事业单位和城乡(村)社区自防自救能力。
二、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各乡(镇)街要切实摸清本地(村)社区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各(村)社区负责人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积极推动乡(镇)街依托原有基层网格、志愿消防组织和联防组织,在(村)社区建立“防消一体化”微型消防站。各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需结合控制室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试点建设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各乡(镇)街要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通过在条件较好的(村)社区建立试点。2月5日前,每个乡(镇)街要在本辖区(村)社区建成2个微型消防站试点。试点建成后,适时组织现场观摩交流,择机全面推广建设等方式,逐步完善辖区内微型消防站建设。
(三)全面铺开阶段(2月6日至3月15日)。2016年3月15日前,各(村)社区和设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要全部完成“微型站”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
(四)总结验收阶段(3月16日至3月20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进行考评验收,考评验收结果将以报告形式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
三、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要求
区政府成立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耿温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韩显旺、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刘怀义担任,各乡(镇)街乡(镇)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刘怀义兼任,具体负责协调调度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各乡(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街及相关单位要按照《邯郸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邯郸市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见附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微型消防站建设相关工作。要建立健全岗位培训、队伍建设、防火检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微型消防站各项制度、机制,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定期组织对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等培训指导,切实提升微型消防站队员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微型站实体化运行。
各乡(镇)街、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大微型消防站建设力度,严格对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微型消防站建成后,要做好后期维护,建立长效机制,并同消防水源、取水平台建设相结合,推动本地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